自治區科技廳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與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125號)(2022-10-11)
各設區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經費投入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9〕5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創新條例》,自治區科技廳會同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在《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獎勵和補貼實施辦法(暫行)》(桂科高字〔2018〕190號)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與獎勵實施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與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經費投入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9〕5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科技創新條例》,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的主體,鼓勵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重大技術裝備,支持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和示范應用,提升我區裝備制造業整體水平和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工業結構調整和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經過創新,其品種、規格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擁有知識產權但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首臺(套)或首批次的裝備、系統和核心部件。其中首臺(套)裝備是指在用戶首次使用的前三臺(套)裝備產品;首批次裝備是指用戶首次使用的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同批簽訂合同、同批生產的裝備產品。
第三條? 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負責全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認定和獎勵實施管理。
第二章? 認定條件
第四條? 申請認定的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原則上成套設備價值每套在200萬元以上,單機價值每臺在50萬元以上,關鍵核心部件價值每個在20萬元以上。
第五條? 申請認定的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二)申請單位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所生產、銷售的重大技術裝備在我國依法擁有其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者依法通過受讓取得其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并擁有產品注冊商標所有權。
(三)申請單位具備產品設計及主要關鍵部件的制造、組裝能力,以及具備批量生產的基礎條件。
(四)申請單位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性能、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率先進行根本性改進。
(五)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部件在同類產品中應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六)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如:軍工、醫療器械、壓力容器等產品),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六條? 申請單位需向所在地的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8份):
(一)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請表(附件1)。
(二)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申請報告書(附件2)。
(三)認定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四)省級以上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檢索查新報告、產品鑒定證書和質檢部門檢測報告。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需提供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五)產品銷售合同和銷售發票復印件。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七)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八)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
(九)證明產品首創性和先進性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自治區科技廳。
第八條? 自治區科技廳收到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組由區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不少于5人。專家組按照科學、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參與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認定的評審工作。
第九條? 專家組評審程序為:專家審查材料、評議、形成專家組評審意見,專家組評審意見經專家簽字生效。專家組應對出具意見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自治區科技廳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會同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會審確認,并通過自治區科技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廣西××年度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確認的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聯合正式發布《廣西××年度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產品名單》,并頒發《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第四章? 獎勵政策
第十二條? 對廣西境內獲得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生產企業,在實現首臺(套)銷售后,按照首臺(套)產品銷售價格的50%給予獎勵,單戶企業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同一產品只獎勵一次。對通過財政性科技資金支持形成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不納入獎勵范圍。
第十三條? 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獎勵經費從廣西科技計劃經費中統籌解決。
第十四條? 申請單位在申請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認定過程中,應如實提供真實材料和數據。對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騙取認定證書的,一經發現核實,撤銷認定結論,收回認定證書,獲得獎勵的追回獎勵資金,依法追究責任,并取消其再次申請認定的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7月16日印發的《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獎勵和補貼實施辦法(暫行)》(桂科高字〔2018〕190號)同時廢止。
4.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單位基本情況表.doc
文件下載:
桂科高字〔2022〕125號 自治區科技廳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與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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