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科技廳關于2021年廣西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申報的通知(桂科政字〔2021〕79號)(2021-07-21)
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科技廳印發《廣西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辦法》(桂科政字〔2021〕69號)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區科技廳關于發布“十四五”廣西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版)的通知》(桂科計字〔2021〕100號)“科技基地和人才專項”“方向53:廣西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要求,2021年廣西新型研發機構建設以解決廣西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為重點,加快科技成果向市場轉化,孵化和育成科技型企業,吸引培養高水平科技和創業人才,并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診斷和技術培訓等服務,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為廣西新型研發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內控制度健全完善。在廣西境內注冊為獨立法人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機構,其主要辦公和研發場所設在廣西,且注冊后運營1年以上;建立科學化的研發組織體系和內控制度,加強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建設。
(二)具有以下研發條件。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比例應滿足:收入總額100萬元(含100萬元)及以下的不低于30%,收入總額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不低于20%且不低于30萬元,收入總額1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的不低于10%且不低于200萬元,收入總額1億元至10億元(含10億元)的不低于5%且不低于1000萬元,收入總額10億元以上的不低于3%且不低于5000萬元;每年成果轉化至少1項以上;在職研發人員占在職員工總數比例不低于30%;具備開展研究、開發和試驗以及成果轉化所需的科研儀器、設備和固定場所。
(三)實行靈活開放的體制機制。具有現代化的管理體制,擁有明確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經費等內部管理制度;實行市場化決策及成果轉化機制等高效的運行機制;建立市場化的薪酬機制、企業化的收益分配機制、開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機制等。
(四)擁有明確的業務發展方向。符合廣西重點產業技術創新需求,以研究開發為主,聚焦廣西產業振興和工業崛起,具有明確的研發方向和目標定位,在前沿技術研究、工程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有鮮明特色。
(五)以合同科研和科技服務為主要收入來源。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科技創新活動,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其中技術開發(含自有技術開發產品形成的銷售收入)、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轉讓收益占年收入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0%,財政資助、政府購買技術性服務收入原則上不高于40%。
(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發起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理處罰。
二、申報材料
(一)廣西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三)研發人員(含在申報單位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兼職科研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稱、工作崗位等信息清單;
(四)單價10萬元(含)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單價1萬元(含)以上的基礎軟件、系統軟件清單(包括設備名稱、數量、原值總價、購置年份等信息);
(五)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勵、成果轉化、科研項目管理、研發經費核算等);
(六)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及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七)近1年承擔的政府和企業科技計劃項目、自主立項研發項目、合作及委托研發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下達部門、編號、合作或委托單位、金額、起止時間)、立項材料或項目合同復印件;
(八)近1年科技成果產出和轉化清單(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登記編號及時間、成果形式、轉化方式、轉化收入及技術交易合同等相關材料);
(九)近1年創業與孵化育成企業清單(包括服務、創辦、孵化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等材料)。
(十)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程序
按照“自愿申報、擇優認定”的原則,經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初審、專家評審、公示發布等環節,對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認定為自治區級新型研發機構。
(一)網上填報。申報機構登錄廣西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gkg.kjt.gxzf.gov.cn),通過點擊“填寫申請書”圖標進入新增科技項目申報界面,在該界面中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項目類別選擇“廣西新型研發機構(認定)”進行申報,申報項目名稱為“機構名稱+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申報表,并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
本年度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5日,截止時間后申報的,將按下一年度項目辦理。
(二)初審推薦。申報機構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于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初步審查。
(三)材料提交。申報機構和推薦單位按系統提示依次審核及推薦后,項目申請材料在線提交到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生成帶有申報編號和條形碼的PDF申報書并通知申請人。項目負責人登錄系統下載打印PDF申報書,加蓋機構公章,連同附件等材料報送推薦單位蓋章,報送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
(四)受理確認。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收到紙質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核查材料是否與系統上一致,確認受理并發送短信通知,申報機構若有需要可從申報系統打印受理通知書。
四、認定確認
通過評審、公示的新型研發機構由自治區科技廳統一發文公布認定結果。
五、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科技局和廣西科技計劃項目評估中心應指定一名工作聯系人,具體負責與申報機構溝通協調工作,督促指導本地申報機構及時完成相關申報工作。
(二)申報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申報和聯系,如實填報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按《廣西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對申報過程中的違紀或不當行為,請向自治區科技廳機關紀委反映。
(四)自治區科技廳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被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進行動態考核評估,考核通過的,繼續保留3年資格,考核不通過的,取消資格。
(五)咨詢電話
專業機構(廣西科技項目評估中心):0771-5892607
業務管理(自治區科技廳綜合處):0771-2635302,2620398
系統操作(廣西科技信息網絡中心):0771-966118-1,5872356
違紀投訴(自治區科技廳監督處):0771-2618710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