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的通知(2020.11.23)
各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商務部、財政部《關于開展2018年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通知》(財辦建〔2018〕101號)《關于印發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柳商規﹝2018﹞4號)等文件精神,經市商務局、財政局聯合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現下達2020年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第二批)扶持資金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資金安排
2020年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第二批)扶持資金計劃共17個項目,總扶持金額3280萬元(詳見資金計劃表)。
二、項目建設要求
項目單位應按照《關于印發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柳商規﹝2018﹞4號)的要求,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嚴格按照項目下達計劃,完成項目建設和投資,不允許隨意更改項目計劃(包括項目業主、項目建設內容、項目投資額等)。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變更的,項目業主單位須申報,經批復同意方生效。
三、項目驗收要求
(一)已完成項目建設且項目驗收材料合格的項目,及時申請驗收,原則上要求在12月上旬以前完成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因客觀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建設的項目,項目單位應按照規定及時申請延期驗收(不得超過3個月)。
(二)項目在執行期內未完成和完成內容與計劃差異較大的,或項目完成執行內容但實際投資額未達到計劃投資額80%的不予驗收,取消項目資金計劃;完成執行內容,實際投資額超過下達計劃投資額80%,但未達到90%的,按比例核減扶持資金;完成執行內容且實際投資額超過下達計劃投資額90%的,可以全額撥付扶持資金。其他相關驗收要求參照《柳州市本級商貿服務業專項資金驗收工作規則》(柳商規﹝2018﹞2號)執行。
(三)因疫情影響,部分企業項目投資進度放緩,項目實際支出期限(相關憑證日期)可放寬至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四、其他要求
嚴肅查處項目建設和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規舞弊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將項目業主單位列入“失信名單”,取消項目扶持資金,并且3年內不得再申請商貿服務業其他扶持資金。
附件:1.2020年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第二批)資金計劃表
2.《關于印發柳州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3.《柳州市本級商貿服務業專項資金驗收工作規則》
柳州市商務局 ?????柳州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