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進強工業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政策》政策解讀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進強工業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政策》政策解讀
01 一、 制定背景和意義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關于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桂發〔2018〕11號)等文件,進一步推進夯實產業基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南寧經開區)工業發展由只注重高增速發展向既注重增長平穩又重視高質量發展轉變,促進經開區工業高質量發展。 02 二、制定依據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關于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桂發〔2018〕11號)、《中共南寧市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全市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南發〔2019〕4號)、(三)《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南府發〔2019〕2號)等文件,結合經開區實際,制定本扶持政策。 03 三、主要內容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進強工業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政策》包括加大工業扶持力度、鼓勵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扶持獎勵強優企業、鼓勵企業自主招商、鼓勵區內企業互相采購產品、鼓勵企業上市融資、“一企一策”、其他條款等八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一)加大工業扶持力度。每年安排的工業發展資金根據工業發展需要保持一定比例增長。 (二)鼓勵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對進入規模以上統計一年以上的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達到一定投資額的,按一定比例予以獎勵。 (三)扶持獎勵強優企業。對經開區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的新進規模工業企業、經營貢獻達到一定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強優企業按相應標準進行獎勵。 (四)鼓勵企業自主招商。鼓勵企業利用廠房自主招商引資,引進的入駐企業符合經開區重點發展產業的,給予廠房業主相應的獎勵 (五)鼓勵區內企業互相采購產品。鼓勵轄區內工業企業互相采購、促進企業聯動發展,明確相關獎勵標準。 (六)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上市成功的經開區工業企業予以獎勵并明確獎勵標準;對經開區規上工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予以貼息扶持并明確相關標準及條件。 (七)一企一策。對轄區內技術含量高、經濟貢獻大、推進速度快的企業和項目,經管委會研究可按“一企一策”的方式,另行給予企業專項扶持。 (八)其他條款。本扶持政策自2020年1月1起施行,有效期2年。 相關法規:關于印發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進強工業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政策的通知(南經管規〔20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