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公布廣西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機構推薦名單的通知(桂科發〔2024〕55號)
2024-05-21
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經審核,“祥浩(廣西)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等55家會計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符合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條件,現予以公布(名單詳見附件1),供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申報企業”)參考。企業可自行從公布的名單中選擇中介機構并委托開展業務。如選擇名單外的中介機構開展專項審計工作,高企申報企業須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提交相關中介機構資格審核材料(見附件2)。若專家評審時發現高企申報企業提交的中介機構資格審核材料不符合要求,對該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不予采用。
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依規、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我辦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被公告中介機構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附件:1.2024年廣西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中介機構推薦名單.doc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機構條件及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清單.doc
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